一不小心,上海已然入冬,寒风中,网约车迎来了冬季高峰期,不少用户发现叫车等待的时间变长了,所以有些用户转而在聚合平台上“一键叫车”,这样选择更多、响应速度更快。
的确,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初衷就是把更多的网约车平台聚集在一个平台上,用户可以一键叫车、全网比价,是一种更便捷、更高效的供需匹配方式。
聚合平台,聚的是流量。随着聚合平台越来越多,市场上基本形成了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并行的模式。聚合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为乘客带去了叫车方便,也为中小网约车公司提供流量入口,提升了订单量,在行业生态中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披露的聚合打车平台订单数据显示,今年7-10月份聚合打车平台的订单数分别为1.53亿单、1.67亿单、1.35亿单、1.41亿单,各占当月网约车总订单数的22%、24%、24%、25%。
但因为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缺失严格规范的管理,以至于聚合平台埋下了不少风险隐患。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投诉不在少数,有的司机表示无法提现,被随意扣除流水,有的用户表示自己在聚合平台上叫车,遇到了虚标优惠券、被私下要求加价、找不到遗失物品等问题。
入驻聚合平台的网约车平台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责任划分不清晰,这些问题的责任归咎于谁?聚合平台需要担责吗?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各个地方的处理措施也不一样。
12月1日,《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个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监管方式的地方性法规,在该《条例》中,明确了聚合平台定位为“为网约车经营者与乘客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服务的第三方网络聚合平台”,应当审核网约车平台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的网约车平台不得接入。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对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进行审核。如果发现聚合平台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无论是网约车平台还是聚合平台,自网约车诞生的那天起,安全合规问题一直放在第一位,济南市出台这个《条例》就非常重视聚合平台上网约车的合规性。聚合平台带来的一大隐患就是因为聚合平台只是向各平台提供了流量及入口,缺乏相应的配套管理,无证司机、无证车辆比比皆是,就像一个非法营运的“据点”,安全隐患极大,导致交通安全不可控、服务体验参差不齐。
聚合平台带来的另一大问题是司乘产生矛盾后由谁来当“老娘舅”,运力提供者与实际承运方分别属于不同体系,当面对投诉时,不可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把自己的责任撇干净,把司乘双方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司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江西省几个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曾先后给一网约车聚合平台发函,告知他们存在准入无门槛、审核不严格、内部管理混乱、影响行业安全稳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合法网约车企业的运营,敦促平台整改。
就像电商平台刚刚兴起的时候,用户在线上买了东西,出现售后问题,找商家或平台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用户碰到的问题无法切实解决,让电商平台成为投诉“重灾区”。但是随着近年来对于电商平台的监管不断完善,责任划分逐渐明晰,平台和商家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已经明显减少,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现在的网约车聚合平台犹如当年的电商平台,随着多家聚合平台的出现,如果想要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电商平台的监管方法能够为网约车聚合平台提供借鉴。
虽然现在对聚合平台的责任划分还没有明确的责任机制,各地也没有出台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相关管理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野蛮生长,平台应该尽到哪些主体责任、怎样才能保障乘客和司机的安全……这些都是网约车聚合平台必须直接去解决的问题。
对网约车聚合模式的合规化监管是大势所趋,现在,济南已经出台了相关条例,希望这能开一个好头,靠行业自觉,靠监管推动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正常发展,行驶在正确的路上。毕竟,网约车聚合平台并不是一件坏事,从本质上讲,可以促进多方共赢。